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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中国消费者报,2020年12月3日,男子通过二手车商购买了一辆奔驰,价格为32.8万元,车商保证此车无大事故、无水泡、无火烧。
2022年4月,男子卖车时发现该车为严重水泡车,并已报废,遂将车商与原车主告上法庭。
法院认定原车主不用承担责任,车商方构成欺诈,判决车商向男子返还扣减贬值折旧后的购车款25.9万元,并赔偿三倍购车款损失98.4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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